为更好地适应学校定位、社会需求变化、各专业的发展特点,结合“以学生为中心、产出导向、持续改进”的国际工程教育教学理念,确保本专业培养目标合理,结合毕业生跟踪反馈和社会评价机制以及工程教育认证要求,特制定本机制。
一、 责任机构和责任人
责任机构为学院教授委员会,责任人为教学副院长。
二、 评价周期
原则上每四年评价一次。
三、 评价对象
毕业5年的毕业生、用人单位、企业行业等。
四、 评价方法
通过调查问卷、座谈会、电话访谈、视频会议等方式,搜集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、用人单位、企业行业专家和专业教师等对专业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的数据、意见和建议。收集的信息由评价小组,进行统计与分析,最后再经全体专业教师、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,确定评价结果。根据评价结果,各专业要深入讨论,确定下一轮的制定或修订培养目标的意见。
五、 评价流程
(1)各专业召开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工作会议,确定工作内容、负责人和截止时间等相关事宜;
(2)整理统计毕业生、用人单位和专业教师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的反馈意见;
(3)各专业对培养目标达成评价形成初步意见并提交学院;
(4)学院聘请同行专家、行业、企业专家进行论证后,通过教授委员会审核,上交教务处审核、备案,并组织实施。
六、 评价结果
评价结束时形成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报告,给出培养目标是否达成的结论及改进措施。培养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用于专业培养目标的修订,并能被间接应用于专业在毕业要求、课程体系、课程大纲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条件等各个环节的持续改进。
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
2017年7月19日